关于开展意向冠名超级稻品种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认真做好超级稻育种材料发掘创制、重大品种培育工作,是提升水稻单产水平、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的重要支撑。为发挥湖北水稻种业基础研究和品种选育优势,加速推出一批冠名超级稻品种,根据农业农村部《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有关要求,拟开展意向冠名超级稻品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要求

(一)品种指标。超级稻品种主要指标情况如表1所示。

1 超级稻品种主要指标情况

     (单位:天,公斤/亩)

区域

早熟早稻

中迟熟早稻

中熟晚稻

迟熟晚稻 

一季稻

生育期

≤105

≤115

≤125

≤132

≤158

百亩方产量

≥550

≥600

≥660

≥720

≥780

品质

达到部颁3级米以上(含)标准

抗性

抗当地1-2种主要病虫害

(二)指标依据。品种区域、生育期、品质和抗性指标,均以省级(含)以上区域试验及品种审定相关指标为依据。生产应用面积需由省级(含)以上农作物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品种审定后2年内应用面积达到年5万亩以上。

(三)品种要求。申报品种须在审定后经过2年(含)以上的生产应用,品种名称中不得有“超级”等类似字样。

(四)验收频次。在省级(含)以上品种区域试验中,生育期与对照相近、两年平均增产8%以上的水稻品种,可进行一年百亩示范方验收;区试产量低于对照8%的品种,需进行两年不同地点的百亩示范方验收。

二、材料清单

(一)品种基本情况。包括规范准确的品种名称、父母本来源、育成单位、育成人、适宜种植区域、主要栽培技术要点等。

(二)品种审定情况。提供省级(含)以上相关审定证明材料、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结果(含抗性和品质鉴定材料等)。

(三)实测验收材料。含百亩方田块基本情况、生产管理措施、测产验收过程、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测产结果及专家签字等相关证明材料。测产验收按照《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执行。

(四)应用证明材料。省级(含)以上农作物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示范面积证明。

三、认定程序

(一)验收申请。拟申请超级稻品种确认的单位,应于测产验收2个月前,向厅科教处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由厅科教处汇总后上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凡未事先备案申请的不组织验收。

(二)提交材料。申请单位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填写超级稻品种确认申报表(附件2,以A4纸标准制作15,向厅科教处提出“超级稻”品种确认申请。

(三)省级审核。厅科教处组织对申请确认为“超级稻”品种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有关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四)部级确认。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省级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书面评审,达到超级稻主要指标要求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品种确认为新增超级稻品种。

四、时间安排

农业农村部超级稻品种确认于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申报单位务必于1130前将申请材料送达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请有意愿进行超级稻冠名申请的单位及时联系。

五、联系方式

罗蓓蓓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027-87661052

    湖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027-87667157 

王新刚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027-87298209

 

附件:1. 百亩示范验收申请表.docx

2. 超级稻品种确认申报表.docx

       3. 关于开展意向冠名超级稻品种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湖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2384

 

附件1

百亩示范方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品种名称:

种植面积:

种植地点:

计划验收时间:

品种特性:

种植情况:

预期产量:

农业农村厅分管部门审核意见:

附件2

超级稻品种确认申报表

基本信息

品种名称


审定时间

及审定编号


品种来源


品种类型


育成单位


育成人


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主要指标

生育期(天)

                          (以审定证书为准)

第一年区试增产幅度(%


对照品种


第二年区试增产幅度(%


对照品种


百亩方产量(公斤/亩)


抗性


稻米品质


生产应用面积(万亩)


适宜区域


申报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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